学术造假又来了,治理它取决于这“两字”?
2018-10-22 23:08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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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日,媒体报道了两年前清华大学11篇材料科学领域论文因学术不端遭到撤稿一事,引发热议。(科技日报)

学术造假首先是因利而生,当名利超越了科学精神,人生观和价值观势必扭曲,浮躁与虚假势必甚嚣尘上。其次,学术造假之所以屡禁不止,主要在于管理机制和责罚手段滞后。换言之,我们对学术研究不能有效的监督和防范,加之追责或者说惩罚的力度又罢劲,低成本的造假也就肆虐横行起来。

学术造假的危害实在不可小觑。其一,干正事的少了,科研就会倒退,科技含金量就会不高。其二,假花永远没有生命力,更不会有怒放的战斗力,在任何战场上,它都不过是一把剪刀的猎物。其三,学术造假必然会升级为科技造假,大量的科研经费打水漂,民众的期许与科技进程相去甚远。其四,社会会随着顶尖精英们的浮躁而浮躁,唯利是图,道德滑坡。其五,学术造假对国家教育和国家声誉都是一种羞辱和损害。仅一点来说,当创新成了“幌子”,捷径成了“大路”,真正的科研工作者情何以堪?

此外,学术造假就像娱乐圈的乱象,滋生蔓延下去,不但把我们的文化和社会风气带坏,还对良知和正义构成了极大的挑战。如果我们不能及时有效的给学术造假戴上紧箍咒,那么这种病毒就会愈演愈烈。诚然,学术造假不是中国独有,而是国际普遍现象。但绝不能因此就让它长痛下去。当初,雾霾也是发达国家的普遍现象,如今轮到了我们。如果我们像治理雾霾那样治理学术造假,教育的天空也同样会蔚蓝起来。所以,我们对学术造假不能熟视无睹,而应群策群力、拨云见日。

那么究竟怎样有效的治理学术造假?个人认为,

第一,学术造假应设立失信黑名单制度。对造假者在入党提干等环节应有所限制,尤其是重要岗位譬如重大工程等不得推荐使用(或N年内不得使用)。

第二,像“考试作弊入刑”、“假文凭入刑”一样,学术造假也应该入刑。事实上,考试作弊和假文凭都是以破坏规则为代价的,难道学术造假就不是?

第三,“学术不端”这四个字名不副实(学术造假也不贴切)。我们常说的“学术不端”实际上指的是“抄袭、剽窃、占有他人研究成果,抑或说伪造、修改研究数据等学术腐败行为。”显而易见,这些学术腐败的行为都是以欺诈的手段来谋取一定的利益,而这些行为的后果难道就没有“考试作弊”、“假文凭”之类严重?恐它才是真正的坑国害民。此外,“学术不端”听上去不痛不痒,甚至还有些包庇、护短、放纵的意味,所以叫“学术欺诈”才名至实归。

第四,前面说过,我们的管理机制和责罚手段缺失了,那么还缺失了什么呢?就是“决心”两个字。如果我们像反腐败那样,有刮骨疗伤、壮士断腕的决心,学术造假就会灰飞烟灭,诸多方面就会向好发展。如果有人说这样的“决心”是杀鸡动用宰牛刀,那么说不好听的,治理学术造假依然就等于是鸡屁股栓根线扯淡。在这个错综复杂的世界,治理根深蒂固的东西,没有“决心”是万万不行的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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